郵件重量及尺寸限制

為確保客人投寄之物品能準時送到收件人,請依照以下限制投寄:

類 別 重 量 上 限 尺 寸
特快專遞 按照目的地而定,由20公斤起或至31.5公斤。 普通郵件 捲軸狀郵件

尺寸: 普通郵品

最大尺寸

  • 任何一邊尺寸(a 或 b 或 c),不超過1050毫米。
  • 最長之一邊(a)及最大周長(2b+2c)合計不超過2500毫米。

最小尺寸

  • 與函件規定相符。

捲軸狀郵件

最大尺寸

  • 圓柱形之長度(d),不超過1050毫米。
  • 最大圓周(2πr) 及長度(d) 合計,不超過2500毫米。

最小尺寸

  • 與信件之規定相同。

註:某些國家對特快專遞之郵件體積有特別限制,詳情請電8396 8521查詢。

english português